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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ews北京11月16日评论(作者 刘韧)瑞星、江民、金山全部举起杀流氓软件大刀,相互比着杀流氓软件。有人借以认为流氓软件从此日薄西山,我不这样认为。 一、流氓软件定义不清晰。这类软件至少可分为三个层次:有点流氓、流氓和很流氓。反病毒厂商杀“有点流氓”的软件有风险,会被告。等反病毒厂商将“流氓”和“很流氓”的软件,杀完,“有点流氓”的软件不再有“很流氓”软件竞争,便更加可以“不流氓”,更加可以减少身上的流氓色彩。反病毒厂商就更加不好杀它。今后“有点流氓”的软件将大行天下。 二、反病毒厂商没能力将“很流氓”软件,杀光,能杀得是技术不高的。流氓软件和病毒不同:制作病毒是犯罪,是偷偷的个人行为;制作流氓软件至少现在还不受刑事处罚,可以动用企业的力量“群策群力”,有商业利益驱动下的流氓软件技术团队和技术力量未必比反流氓软件厂商技术低。我机器中了一个流氓软件,已经快一个月了。试了所有的反流氓软件,都杀不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三、商业利益驱动流氓软件的产生,杀流氓软件同样是商业利益驱动。只有存在流氓软件,才存在杀流氓软件的市场和商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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